欢迎来到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合规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备案 · 临床试验 · 体系建立辅导 · 分类界定 · 申请创新

186-0382-3910
186-0382-3910
全部服务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灭菌产品转非无菌或过期再灭菌?法规告诉你:不可行!

来源:医疗器械注册代办 发布日期:2025-07-02 阅读量:

最近收到一个很典型的咨询问题:“由于市场需求原因,市场对灭菌产品无需求,如果经过验证符合要求(证明经过灭菌的产品转为非无菌产品,医院再次使用蒸汽灭菌对产品性能无影响,依然符合技术要求等),原灭菌库存产品是否可以进行返工为非无菌产品上市销售?产品有效期到期,经过二次灭菌验证符合要求,是否可以进行二次灭菌返工后上市销售?”

灭菌产品转非无菌或过期再灭菌?法规告诉你:不可行!(图1)

这个问题涉及到医疗器械生产、注册变更、不合格品控制以及法规符合性的核心。下面咱们就一步步拆解清楚。

第一步:搞明白法规对生产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医疗器械企业生产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当初注册或者备案时提交给监管部门的产品技术要求来执行。这个技术要求,就是产品的“身份证”和“质量标准”。如果产品在设计、用的材料、生产工艺、用在什么地方、怎么使用这些关键地方有了“实质性的变化”,而且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产品是不是安全、是不是有效,那企业就必须、必须、必须向当初给你发注册证的部门(通常是省级或者国家药监局)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这个要求是医疗器械监管的基石,没有商量的余地。简单说,产品怎么造、造出来什么样,得跟注册时承诺的一样,变了就得重新“报备”或“审批”。

第二步:弄清楚“返工”在法规里到底指什么?

客户问题里提到了“返工”,咱们得先明确法规里“返工”的确切含义。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返工”是指:把某个生产工序做出来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那批东西(可能是半成品、快包装好的东西,或者成品的一部分甚至全部),退回到它之前的某个工序,用和原来一模一样的生产工艺再加工一遍,目的是让它最后能符合之前定好的质量标准或者技术要求。这里的关键词是:“回到之前的工序”、“采用相同的生产工艺”。返工的对象是“不合格品”,目标是让它通过原本的流程变成合格品。

第三步:分析灭菌产品转非无菌销售是否符合“返工”定义?

现在看客户问题的第一种情况:想把已经灭菌好的库存产品(无菌状态),通过某种处理变成非无菌产品来卖,还做了验证证明医院自己再灭菌也不影响性能。

1.这算不算“返工”? 答案是不算。为什么?

(1)无菌产品变成非无菌产品,这改变了产品最核心的“供货状态”(从无菌变成非无菌)。产品技术要求里,产品的灭菌状态(是无菌提供还是非无菌提供)是必须明确写清楚的。从无菌变成非无菌,这是产品基本属性的重大改变。

(2)想把无菌产品变成非无菌产品,你不可能只是简单地把东西“退回”到灭菌前的某个工序,然后“用相同的生产工艺”再做一遍就能变成非无菌。生产工艺本身并没有包含一个“把无菌品变回非无菌品”的标准步骤。这实际上是在引入一个新的、逆向的、改变产品基本属性的处理过程。

(3)这种改变的目标是得到一个不同状态(非无菌)的产品,而不是通过原有流程修复不合格使其成为原状态(无菌)的合格品。

2.那这属于什么?这属于对已上市产品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产品灭菌状态改变)

根据第一步讲的法规要求,这种实质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预期用途(比如非无菌产品需要用户自行灭菌,责任和风险分担不同了),必须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在没有获得变更注册批准前,你直接把无菌库存改成非无菌状态去卖,就是生产销售与注册证批准内容不符的产品,是违规的。

第四步:分析有效期到期后二次灭菌再销售是否可行?

再看客户问题的第二种情况:产品有效期到了,想通过重新灭菌(二次灭菌)再卖出去。

1.这算不算“返工”? 答案也是不算。为什么?

(1)产品过期,通常意味着它不再符合注册时的“有效期”要求,属于不合格品。

(2)但是,对过期的不合格品进行“二次灭菌”,目的是让它“重新合格”吗?不是!过期的核心问题不仅仅是“无菌状态可能失效”,更重要的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其物理、化学性能(如材料老化、部件功能退化等)可能已经超出了注册时承诺的有效期内能保持的稳定状态。二次灭菌解决的是“重新达到无菌状态”的问题,解决不了材料老化、性能衰减等超过有效期带来的潜在风险。返工的定义要求是回到之前的工序用相同工艺使其符合原要求,而过期产品的处理显然不属于原生产工艺的一部分,也无法通过原有流程解决过期带来的全部问题。

(3)法规对“返工”的定义明确限定在“采用相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给过期产品重新灭菌,即使使用和初始灭菌相同的工艺参数,其处理的对象(过期产品)的状态已不同于刚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更像是对 过期品的一种“再处理” ,而非标准意义上的返工。

2.法规怎么说? 我国法规对这个问题有非常明确的态度:

(1)禁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和使用单位被明确禁止使用过期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2)过期产品不可重新灭菌再使用: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法规(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已过期但尚未使用的,应予以废弃,不能通过再次灭菌后继续使用。

(3)原因很关键:过期后,不仅无菌保证没了,产品的性能指标(强度、化学稳定性、生物相容性等)也可能已经不可靠。再次灭菌本身也是一个有压力的过程(高温、辐射等),对已经老化的材料可能造成额外伤害,引入新的风险。验证二次灭菌后的无菌性相对容易,但要全面验证过期产品经过二次灭菌后,在全新的有效期内所有性能和安全指标依然完全符合注册技术要求,极其困难且风险巨大。

(4)法律风险高: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或者对过期医疗器械进行未经批准的再处理(包括二次灭菌)后销售,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第五步:总结核心结论

1.灭菌库存产品转非无菌销售? 不行!这不是返工,是改变产品基本属性(灭菌状态)的实质性变化。必须先向药监局申请并获得变更注册批准。没批文,不能这么干。

2.有效期到期后二次灭菌再销售? 绝对不行!过期产品属于不合格品,二次灭菌不属于法规定义的“返工”。我国法规明确禁止对过期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进行再次灭菌后使用或销售,必须按规定废弃。尝试这么做面临极高的质量风险和违法风险。

所以,回到客户的问题,基于现有的中国法规要求,这两种“返工”的想法都不可行。思途CRO建议企业,库存的无菌产品如果确实市场不再需要,需要探索其他合规的处置途径(如报废)。对于产品有效期管理,核心是做好生产计划和库存控制,避免产品过期。任何对已注册产品的改变,务必严格对照法规,评估是否构成需要注册变更的情形,并遵循合法途径进行。

思途企业咨询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郑州思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临床试验、体系建立辅导、分类界定、申请创新办理服务。

你可能喜欢看:
关于发布凝血分析仪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2]210号 )

关于发布凝血分析仪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2]210号 )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凝血分析仪等12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详见附件),现予

环氧乙烷灭菌介绍-常见灭菌方式之一

环氧乙烷灭菌介绍-常见灭菌方式之一

环氧乙烷灭菌是一种广谱、高效、穿透力强、对消毒物品损害轻微的灭菌方法。环氧乙烷分子式C2H4O,分子量44.05。它的蒸气压比较大,可以穿透微孔而达到物品的深部。其液体和气体均

国内凝血分析流水线产品盘点(沃芬/希森美康/思塔高和艾科达)

国内凝血分析流水线产品盘点(沃芬/希森美康/思塔高和艾科达)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综合性大中型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对自动化系统有了新的要求,为了简化检测流程,提高检测效率,保证数据准确度等,中心实验室对集中化诊断

FDA指南|磁共振线圈产品性能接受标准

FDA指南|磁共振线圈产品性能接受标准

FDA于2020.12.11发布了关于简短(Abbreviated) 510(k)申请的相关产品指南,该指南是在遵守“基于安全有效性途径”这一前提下编制提出的。在这个框架下,申请人若计划使用安全有效性途径提交

MDD和MDR比较|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有哪些变化?

MDD和MDR比较|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有哪些变化?

本文介绍了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相比于将替代的MDD法规的几点新增要求。建议收藏学习。明年5月份起,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MDR)(2017/745/ EU)将替代原本的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 (93

无菌医疗器械的常用灭菌方法

无菌医疗器械的常用灭菌方法

灭菌无菌医疗器械注册中的挑战性事项之一,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中,灭菌环节也是特殊工序之一。本文为您简介无菌医疗器械的常用灭菌方法。"

新法规下RA注册专员工作的几点变化

法规下RA注册专员工作的几点变化

今年新法规密集发布,像我这样的的RA已经应接不暇,简直是欲哭无泪。前几天,CMDE官方发布了一个过渡期的通告(关于新法规实施过渡期技术审评有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14号)),

药监:2018年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8万件,取缔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产品188户

药监:2018年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8万件,取缔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产品188户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以下简称《统计年报》),该报告数据来源于《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报告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浅谈润滑剂产品中美医疗器械分类的差异

浅谈润滑剂产品中美医疗器械分类的差异

润滑剂类产品在美国根据产品预期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人体润滑剂和患者润滑剂:其中,人体润滑剂主要成分为水、丙二醇、羟乙基纤维素、苯甲酸、卡波姆、氢氧化钠等,作用于生殖

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哪些产品

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哪些产品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使用医疗技术,对人体进行预防、诊断、治疗、矫形或者缓解疾病、损伤或残疾的器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严格控制和监管。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最具代表性的医

八年

医疗器械服务经验

多一份参考,总有益处

联系思途,免费获得专属《落地解决方案》及报价

咨询相关问题或咨询报价,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

思途CRO——医疗器械注册临床第三方平台

在线咨询
186-0382-3910免费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落地解决方案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北京公司
186-0382-3911

郑州公司
186-0382-3910

合肥公司
188-5696-0331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
Baidu
map